在来赵家大院之前,张洪财就将一步步都算计好了。
此时不管王美兰是说买,还是说不买,张洪财都有嗑应对。
可让他怎么也想不到的是,王美兰竟然要开会。
就当张洪财一脑门子问号的时候,一...
青石顶子林子深处,赵军蹲在那株四品叶旁,木棍尖儿挑开最后一层腐叶,参体终于全露出来——棕褐泛红的芦头微微弯曲,须根如蛛网铺展,主须粗壮虬结,须尖上还裹着几粒黑亮参籽,像撒了一把芝麻。他屏住呼吸,鹿皮刀刃轻轻刮掉须上浮土,指尖捻起一缕须子,韧劲十足,一弹即回。这参怕是得有八十年了,比去年抬的琥珀龙还老相三分。
“军哥,这参……得值多少?”李宝玉蹲在旁边,眼睛发直,手心全是汗。
赵军没答,只将参小心裹进青苔,又用松树皮层层包紧,最后塞进怀里贴肉放着。那参凉沁沁的,像揣了块山涧深水里的石头。他站起身,拍了拍裤腿上的泥,目光扫过众人:“今儿抬的这几苗,加起来怕是够买辆解放了。可咱不卖。”
王强一愣:“不卖?那留着干啥?”
“留着种。”赵军声音不高,却砸在地上似的,“马玲肚子里那娃,将来得学会认棒槌、抬棒槌。这参得埋回老埯子,三年后咱再回来,看它长成啥样。”
张援民咧嘴笑了:“军哥,你这心比参须还细啊!”
赵军也笑,可笑还没到眼角,忽然听见远处传来一声闷响——不是枪声,倒像谁把一捆湿柴狠狠砸在硬地上。他眉头一皱,抬手压下众人说话声,侧耳听。风从西边来,带着松脂和野蔷薇的涩香,可那声响之后,林子里静得反常,连啄木鸟都停了叩击。
“不对劲。”赵军低声说,“谁家猎狗没拴牢,跑这儿来了?”
话音未落,林祥顺突然指着东南角一片矮灌木丛:“哥,你看那儿!”
众人顺他手指望去,只见三五根狗尾巴草齐刷刷倒伏,断口新鲜,草茎上还沾着点淡黄黏液——那是山狸子舔舐过后的唾痕。山狸子不单吃鼠兔,也爱偷参籽,更糟的是,它若嗅到活参气息,会绕着埯子转圈,引得野猪、獾子循味而来,一夜之间就能把整片参地拱成烂泥坑。
赵军脸色沉下来:“得赶在今晚前,把这附近三十步内所有记号抹干净。”
马胜立刻解下背包,掏出一小包朱砂粉:“我带了,擦了就走。”
“不。”赵军摇头,“朱砂太显眼,野兽鼻子灵。拿松脂混灶灰,糊在树干上,颜色跟树皮一个样。”
李宝玉恍然:“对!松脂黏,灶灰吸潮,雨水冲不散,风也吹不掉——这招还是去年咱在二道沟对付野猪时你琢磨出来的!”
赵军点头,一边伸手接松脂罐子,一边朝林子边缘踱了几步。他脚下一滑,踩断一根枯枝,低头瞥见泥地上几枚模糊印子:前爪宽厚,后爪拖痕略长,趾尖微翘——是猞猁。这畜生比山狸子更难缠,它不啃参,专叼芦头,一口咬断,整棵参就废了。
他弯腰抠起一捧腐土,搓碎,凑近鼻端闻了闻。一股极淡的腥膻气混在腐叶味里,像陈年羊油熬过头的焦糊味。这味儿他熟,三年前在大梨树沟见过一次,当时三只猞猁围猎一头梅花鹿,血还没冷透,那气味就钻进人骨头缝里。
“今晚不回屯。”赵军直起身,声音冷硬如铁,“搭棚子,守夜。”
张援民刚想问为啥,赵军已扯下衬衫袖子,撕成布条,蘸着松脂灰往周围七棵老椴树上抹记号。布条缠树身三圈,打个死结,末端垂下——这是放山人最隐秘的“守埯绳”,外人瞧着是随手绑的破布,懂行的知道:绳结朝东,说明埯子正北藏参;朝南,则参在东南方三丈内。而赵军打的结,全朝西北。
“军哥,你这是……”王强挠头。
“防人。”赵军抹完最后一棵树,拍拍手上的灰,“有人盯上这片林子了。不是为打猎,是为参。”
这话一出,七个人全僵住了。李宝玉最先反应过来,压低嗓子:“是不是……老庞家?”
赵军没点头也没摇头,只弯腰从落叶堆里捡起半截折断的铅笔头——铅笔漆皮剥落,露出里面暗红木料,笔杆侧面刻着歪斜的“韩”字。他捏着笔头,指腹摩挲着那“韩”字凹痕,像在摸一条毒蛇的鳞片。
“昨儿早上,我在屯口供销社看见韩桥东。”赵军把铅笔头塞进烟盒,“他盯着咱车看了足足三分钟,手里攥着张纸,像画了路线图。”
马胜猛地攥拳:“妈的!他娘俩果然没死心!”
“死心?”赵军冷笑一声,掏出火柴,“心要是死了,反倒好办。就怕这心烧着呢——烧得越旺,越敢豁出命来赌。”
他划燃火柴,火苗腾起,映得他眼底一片灼红。火舌舔上铅笔头,“韩”字在烈焰里蜷曲、发黑、化灰。灰烬飘落时,赵军忽然开口:“老庞振当年在林场当保管员,偷过三箱雷管。没人告发,因为告发的人第二天就摔断了腿。后来他老婆难产,接生婆路上被野猪撞翻,孩子没保住,他老婆疯了三年。”
众人听得脊背发凉。林祥顺咽了口唾沫:“军哥,你咋知道这事儿?”
“我爹知道。”赵军吹灭最后一星火苗,将灰烬碾进泥土,“他临终前说,老庞振这辈子最怕两样东西:一是雷管炸响的声音,二是女人哭。可他偏偏毁了别人的女人,偷了别人的雷管——老天爷记账,迟早得还。”
话音未落,远处林子里忽传来一阵窸窣声,像枯枝被踩断,又像蛇游过落叶。众人齐齐转身,手按在刀柄或枪托上。赵军却摆摆手:“别动。”
他凝神听了片刻,忽然朝西南方向喊:“耗子!是你不?”
林子里静了两秒,接着钻出个瘦小身影——是屯里十二岁的刘宝柱,怀里抱着个豁口搪瓷缸,缸里盛着半缸浑浊泥水。“赵叔……”他喘着粗气,“我奶让我送水来,说你们准渴了。”
赵军接过缸子,仰头灌了一大口,水里混着泥腥味。他抹了抹嘴,从兜里掏出两颗水果糖,剥开糖纸塞进刘宝柱嘴里:“替我谢谢你奶。回去跟她说,夜里别开院门,狗拴紧些。”
刘宝柱含着糖,含混应了声,转身蹽开腿跑进林子。赵军望着他消失的方向,对身边人道:“他奶奶前天去县医院查病,查出肺结核。老庞振昨儿傍晚去过她家,坐了半个钟头。”
张援民倒抽一口凉气:“这老东西……拿病人当探子?”
“不是探子。”赵军声音低下去,像压着千斤石头,“是饵。他故意让刘老太太病重,让屯里人都知道她快不行了,好让咱们放松警惕——谁会防一个快死的老太太?”
暮色渐浓,林子暗得快。赵军指挥众人砍树枝搭简易窝棚,自己却独自走向河边。河水清浅,倒映着天边最后一抹紫霞。他蹲下身,掬起一捧水洗脸,水珠顺着下巴滴落,在泥地上砸出细小的坑。忽然,他动作一顿——水中倒影里,他身后三丈远的桦树干上,赫然钉着一枚生锈的铁钉,钉帽朝上,正反射着微光。
赵军慢慢转头。那树干离地一人高,钉子位置恰好与人眼平齐。他伸手拔下铁钉,指腹蹭过钉身,触到一行极细的刻痕:三个歪斜数字——“073”。
他瞳孔骤然收缩。七年前,永安屯水库决口,淹了三户人家,其中一家姓周,男人叫周大柱,死前攥着半截铁钉,钉上就刻着“073”。后来调查说他是失足落水,可赵军记得清清楚楚:周大柱是猎人,水性比鱼还好,绝不会栽进齐膝深的淤泥里。
“军哥!”马胜的声音从背后传来,“棚子搭好了!”
赵军迅速将铁钉塞进鞋帮夹层,起身时顺手折了根柳枝,编了个小小的环,套在左手食指上。柳枝青翠欲滴,可枝条内里已发黑——那是被毒药泡过的痕迹。他记得父亲说过,老庞振年轻时跟朝鲜族老猎人学过制毒,专杀山猪,毒液抹在柳枝上,三天不散。
窝棚里,众人围着火堆啃冷馍。赵军撕下一块馍,掰开,里面竟藏着几粒饱满的参籽——是他趁人不备,从四品叶上悄悄采下的。“明儿一早,”他把参籽按进火堆余烬里,“等灰冷了,埋进咱后院那棵老榆树底下。谁都不许告诉马玲。”
李宝玉眨眨眼:“为啥?”
“她怀孕三个月零七天,胎气最不稳的时候。”赵军往火里添了根松枝,火焰“噼啪”爆开,“参籽埋在树根下,吸了地气,长出来的苗才认得回家的路。”
没人再问。火光跳跃着,照见每个人脸上未干的汗渍和泥痕。赵军靠着树干闭目养神,右手却悄悄摸向腰后——那里别着一把没开刃的旧匕首,刀柄缠着褪色红布,布上用黑墨写着两个字:“归山”。
夜半,林子彻底黑透。赵军突然睁眼,耳朵捕捉到一丝异响:不是虫鸣,不是风声,是极轻的金属刮擦声,像指甲在刮玻璃。他屏息翻身,借着火堆将熄未熄的微光,看见窝棚外三四丈处,三双幽绿的眼睛正缓缓移动——不是狼,是野狗。它们脖颈上系着褪色蓝布条,布条末端浸着暗红,不知是血还是染料。
赵军慢慢抽出匕首,刀尖抵住地面。他数着心跳:一下,两下……第七下时,野狗群突然齐齐抬头,喉咙里滚出低哑的呜咽。紧接着,远处传来一声悠长哨音,短促,三声,像布谷鸟叫,却又带着金属颤音。
赵军嘴角一扯。这哨音他听过——去年冬至,老庞振在林场仓库门口吹过同样的调子,召唤他养的三条恶犬。而此刻,那三条狗正趴在永安屯西头的麦垛上,尾巴悠闲甩着,根本没出门。
“假的。”赵军无声翕动嘴唇,“哨音是录音机放的。”
他猛地将匕首插进土中,发出“嗤”的一声轻响。三双绿眼睛倏然缩成细线,野狗们后退半步,喉间呜咽戛然而止。赵军却不再看它们,只盯着自己插在地上的匕首——刀柄红布在黑暗里泛着微光,像一滴未干的血。
天快亮时,赵军醒了。他没叫醒任何人,独自走到河边。晨雾弥漫,水面浮着薄薄一层银灰。他蹲下,撩起水抹了把脸,冰凉刺骨。抬眼时,发现对岸芦苇丛里,静静泊着一只小木筏,筏上空无一人,唯有一截断掉的蒿竿斜插在泥里,断口整齐,像是被利刃削断。
赵军盯着那截蒿竿看了很久。然后,他解开裤带,对着河水撒了泡尿。尿液冲开薄雾,在水面荡开一圈微不可察的涟漪。就在那涟漪扩散到第七圈时,对岸芦苇丛中,一只灰斑野鸭“噗啦”飞起,翅膀拍打声惊起满林鸟雀。
赵军系好裤子,转身往回走。晨光熹微,他影子被拉得又细又长,投在湿漉漉的河滩上,像一道尚未愈合的伤口。
回到窝棚,众人刚起身。赵军抓起背包,从夹层里取出昨夜收的铁钉,扔进火堆:“烧了。”
火焰腾起,铁钉在高温中扭曲变形,“073”三个数字熔成模糊的黑点。赵军看着那团火,忽然道:“今天不抬参了。”
“啊?”王强一愣。
“咱去趟稻花县。”赵军抹了把脸,声音平静得可怕,“买点东西。顺便……看看老庞振的儿子,在县医院住院部,到底睡哪张床。”
马胜猛地抬头:“韩桥东他……”
“他没住院。”赵军打断他,从怀里掏出那株四品叶参,轻轻放在火堆旁的青石上,“他昨天下午三点十七分,买了张去抚松的硬座票。同行的,是个穿蓝布衫的女人,四十来岁,左耳垂有颗黑痣。”
张援民倒吸冷气:“这都能查到?”
赵军没回答,只用鹿皮刀尖挑起一粒火星,弹向参须。火星落在须根上,瞬间燎起一缕青烟,又迅速熄灭。参须完好无损,只留下一点焦黑印记,像烙下的印章。
“参不怕火。”赵军说,“怕的是火里没掺松脂和雄黄——那味道,人闻着呛,狐狸听了绕道走。”
他顿了顿,目光扫过每一张脸:“可有些火,掺的是砒霜和人心。那玩意儿……烧起来没烟,烫不死人,却能把骨头缝里的血,一寸寸煮干。”
晨光终于刺破雾霭,照亮赵军眼中两簇幽暗火苗。那火苗不跳,不摇,只静静燃烧,仿佛早已烧了七十年,还要再烧七十年。